組織編制 組織架構圖 組織員額
組織編制
區公所隸屬於基隆市政府,與鄉、鎮、市公所為基層地方自冶機關不同,區長係由市長直接任命,無代表會之設置,主計、人事由市政府統籌管理。依「台灣省各縣(市)政府組織規程準則」第十八條規定:區公所置祕書一人,承區長之命處理區務,並設民政課、社政課、經建課、兵役課、人事管理員、會計主任等,分別辦理各該主管業務事項,區公所之組織規程由市政府報請省府核備定之。